10月16~17日,包裝印刷行業首屆VOCs綜合整治技術交流會暨第九屆無溶劑復合技術現場演示交流會在廣州碧桂園假日半島酒店舉行,約250余位包裝業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
本次會議邀請了國家環境保護部環科院專家為大家解讀了國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試點辦法》政策,中國印工協VOCs治理委員會秘書長李建軍先生為大家解讀了包裝印刷行業VOCs排污收費試點辦法,為大家提供了很多關于VOCs的最新一手消息。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于2015年6月18日發布關于印發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的通知,從2015年10月1起在石油化工、包裝印刷兩個行業試行VOCs排污費征收,另:擬制訂規模以下企業“系數簡算法”。(小編的理解是:規模以下企業如果無法提供正規的發票,無法準確計算相關數據的話,則將按一定的比例征收排污費)
核算計征期(季度/半年)從今年10月1日開始,2016年1月1日開始征收(收費計算的時間從2015年10月1日起算起,收費則從2016年1月1日開始)。所有應交費用由企業自行申報。各省市相關環保部門會進行監督檢查,凡不如實申報者,則將重罰。北京市重罰最高標準將達20萬元/日。
據李建軍秘書長介紹,目前,收費標準各省市正在自訂中,最低每污染當量按1.2元人民幣征收。北京市9月1日印發了差別收費辦法(10-40-20元):通過清潔生產評估,排放低于限值50%,且當月未受環保部門處罰的按10元/kg計算;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或運行不正確,或超標排放則按40元/kg的標準計算;其他情況則按20元/kg計算。(聽到這里,小編略糊涂,什么情況屬于其他情況?待核實,也歡迎報料)
一、VOCs排放環節
包裝印刷行業VOCs主要排放環節包括印刷、烘干、復合和清洗環節。
二、VOCs排放量計算方法
核算期VOCs排放量(千克)=
核算期投用油墨中VOCs的量(千克)
+ 核算期投用膠黏劑中VOCs的量(千克)
+ 核算期投用涂布液中VOCs的量(千克)
+ 核算期投用潤版液中VOCs的量(千克)
+ 核算期投用洗車水中VOCs的量(千克)
+ 稀釋劑使用量(千克)
- 核算期VOCs去除量(千克)
- 核算期VOCs回收量(千克)。
*特別提醒*——核算排放量時,由于各企業生產的產品、工藝不同,所以上面公式中的6個“+”不一定每個企業都有,有幾項計幾項,沒有的項目不計入。如,軟包裝彩印企業不需要計算潤版液和洗車水。
(一)投用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中VOCs的量計算方法。
核算期投用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中VOCs的量(千克)=
核算期各類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的使用量(千克)×各類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的VOCs含量(%)
式中:核算期企業各類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使用量以購買發票等結算憑證為核定依據;各類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的VOCs含量優先以油墨(膠黏劑、涂布液、潤版液、洗車水)供貨商提供的質檢報告等為核定依據。
無法獲得VOCs含量數據的,可按以下系數取值:
油墨:塑料里印油墨白色65%、白色以外的色墨70%,塑料表印油墨60%,紙質凹版印刷油墨60%,柔版印刷油墨60%,絲網印刷油墨45%,金屬印刷油墨45%,商業輪轉印刷油墨30%,單張紙印刷油墨5%;
膠黏劑:30%;
涂布液:40%;
潤版液:20%;
洗車水:17%。
(二)稀釋劑使用量計算方法
核算期企業投入稀釋劑的量,以購買發票等結算憑證為核定依據。
(三)VOCs去除量計算方法。
VOCs去除量為核算期企業各工段VOCs去除量之和。
鼓勵企業通過監測法進行核算,無監測數據的統一采用去除率計算方法進行核算。若企業某工段未安裝任何處理裝置,則其VOCs去除量為0。
1、監測法
核算期某處理裝置VOCs去除量(千克)=
[核算期該處理裝置進口平均濃度(毫克/立方米)
-核算期該處理裝置出口平均濃度(毫克/立方米)]×核算期該處理裝置排風量(立方米/小時)×核算期該處理裝置運行時間(小時)×10-6
式中:處理裝置進口、出口平均濃度按照企業在線監控數據、環保部門監督性監測數據、第三方監測數據或環保三同時驗收監測數據取值。
2、去除率計算方法
核算期某工段VOCs去除量(千克)=
[核算期該工段油墨中VOCs的量(千克)
+核算期該工段膠黏劑中VOCs的量(千克)
+核算期該工段其他有機溶劑使用量(千克)]×30%
(四)VOCs回收量計算方法
VOCs回收量為核算期企業回收的各種廢有機溶劑量之和,以企業委托的有資質危險廢物處理公司出具發票、企業廢有機溶劑回收利用技術改造項目相關報告等為核算依據。
核算期內現有企業VOCs處理裝置未按照治理工程的設計要求定期更換活性炭或者催化劑的,視為未安裝任何處理裝置,VOCs去除量為0。
從與會代表的關注度來看,VOCs 治理是企業目前最關心的一件事。事實上,昂貴的溶劑回收設備投資、回收溶劑的處理難題、VOCs治理帶來的成本壓力,這些都讓企業難以承受。然而,VOCs又不得不治理!
目前,VOCs處理裝置的末端治理措施包括直接燃燒法、催化燃燒法、蓄熱式燃燒、蓄熱式催化燃燒、固定床活性炭吸附、流化床吸附、轉輪濃縮+焚燒、生物處理、低溫等離子體、冷凝回收等。
而這些治理方法,各有所長,也各有不足之處,企業難以選擇!
針對這些現狀,《包裝前沿》正在積極采訪多家企業,力爭為大家提供更多可參考的實用信息,更多關于軟包裝企業的詳細資料(如四川包協準備組織企業應對的辦法、多家已采取措施的企業使用現狀、企業對收費的看法等)將刊于《包裝前沿》2015年11月號,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