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限塑令在我國實施多年,有些變味。根據報道,羊城晚報記者在廣州多個場所走訪發現,大部分超市已將限塑令演變為“賣塑令”。在農貿市場,限塑令更是形同虛設,免費獲得塑料袋毫無難度。
限塑令在廣州的變味,源于市民的習慣難改及對塑料袋有需求。目前,廣州正制定環保塑料袋的地方標準,期望環保塑料袋能滿足市民剛需。另外,廣州亦鼓勵市民將廢舊塑料袋作其他用途,以延長使用次數和壽命。
限塑令
早在2007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這份被群眾稱為“限塑令”的通知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a 市民 購物愛用塑料袋 環保袋備受冷落
昨天下午5時許,華潤萬家超市天河公園店收銀臺前,記者蹲守的15分鐘內,10個結賬的顧客中,有1人自帶了舊塑料袋,1人使用布袋,2人直接用手拿著東西,其余6人均購買了塑料袋,有的甚至購買兩個塑料袋,因為東西太多。
類似的情形,同樣出現在家樂福、百佳、好又多等市內各大超市,家樂福員村山頂店的收銀員小云告訴記者,“購買塑料袋的大概會占到結賬人數的一半左右”,每天她所負責的收銀臺,大小型號的塑料袋基本可以各賣一打。
有超市工作人員稱,她們超市的塑料袋一般由廠家直接提供,大概兩三個月就會有一次進貨,不過具體每年會賣出多少塑料袋她也說不清楚,“我們只是用完就去拿貨,沒有特別統計過”。
家住在棠下村的白領劉小姐,趁著下班時間,來到好又多棠下店采購。購物車被米、油、蔬菜、衛生紙、零食塞得滿滿當當,結賬時買了兩只大號塑料袋才勉強裝下。“我覺得塑料袋挺方便的,頂多兩三毛一個,也不算貴”,她坦言基本每次來超市都會買塑料袋,“雖然家里積累的塑料袋很多,但二次利用的幾率不大,頂多用作垃圾袋,用完就扔了”。
記者觀察到,上述幾家超市的收銀臺前顯眼處,均有環保購物袋可售,不過卻鮮有人問津。好又多的環保袋5.5元一個,華潤萬家的環保袋6.9元一個,相比之下,售價兩三毛錢的塑料袋成為大多數人的選擇。
B 市場 限塑令超市抓得嚴 農貿市場形同虛設
廣州市城市廢棄物處理公咨委委員,網名“巴索風云”的羅建明表示,經過他所在的環保組織調研,廣州的超市、商場等場所基本實施了限塑令,不再免費提供塑料袋給顧客使用,但農貿市場執行限塑令的情況較差,大部分農貿市場檔主還是會提供給顧客一次性塑料袋。
傍晚時分,從員村肉菜市場采購回來的街坊,基本都拎著數十袋各式各樣的肉菜,每一種都用一個塑料袋裝著,而這些塑料袋都是由檔主免費提供的。用來裝菜的塑料袋非常薄,稍硬一點的菜都有可能戳穿它,袋身也沒有任何可回收利用的標志。檔主王先生抱怨道:“這塑料袋雖然便宜但也是有成本的,我們也不想免費提供,可別人來買肉你總不能讓他用手拿回去吧,況且多少年都是這樣的,很難改變了。”
記者走訪時還發現,士多、街邊的小鋪、奶茶店以及外賣等,都會免費向顧客提供塑料袋。
C 廠商 超市賣塑料袋有微利 但對消費者影響不大
記者隨機購買了幾家超市的塑料袋,華潤萬家的塑料袋厚度為0.025毫米、家樂福的塑料袋厚度為0.027毫米,可以看出幾乎是踩著標準線執行的。塑料購物袋的一角上也都有“為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多次使用,廢棄后建議回收再利用”的提示,不過字體很小,不仔細看很容易被忽視。
對于各大超市來說,限塑令的好處在于,可以有理由將塑料購物袋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目前超市的塑料購物袋均為有償使用。華潤萬家的塑料袋分大中小三種型號,每個售價分別為0.5元、0.3元、0.2元,家樂福的塑料袋分大小兩種型號,每個售價分別為0.3元、0.2元,好又多、百佳也是如此,麥德龍只提供一種塑料購物袋,每個售價為1元,它的厚度為0.05毫米,由環保新材料制作而成,為可降解材料。
上述一家超市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分店每天賣出的塑料購物袋大概有3000多個。以最低的0.2元/個來算,這家分店每天的賣塑料購物袋收入約為600元,而市內這樣的分店非常多,仔細算來還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記者嘗試聯系為超市提供塑料購物袋的生產商,一位銷售人員稱,具體賣給超市的單價涉及商業機密不方便說,不過他透露“超市肯定能獲得一些利潤,不過分量很少,不靠這個掙錢”。
“限塑令”規定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價格的杠桿調節機制來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引導、鼓勵公眾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但從現實中來看,塑料袋幾毛錢的成本讓消費者感受并不明顯。
D 政府 擬推塑料袋地方標準 鼓勵市民“一袋兩用”
在2月16日進行的廣州市固廢辦年度會議上,與會人員通報稱,廣州在2016年將出臺《廣州市落實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工作方案》。這部地方規范的出臺,有望讓限塑令在廣州,獲得更好實施。
根據此前《廣州市落實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見稿,廣州在2017年6月前制定《廣州市環保塑料袋的地方標準》;2017年6 月至2018年6月,擬通過廣泛宣傳,在廣州市推行生產、銷售和使用環保塑料袋。重點在農貿市場開展包裝購物袋可再用作垃圾袋的“一袋兩用”試點推行工作;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擬鼓勵超市、商場、農貿市場使用降解塑料袋,通過提高普通塑料袋的價格,給予降解塑料袋一定的補貼,逐步減少普通塑料袋的使用;同時擬由市工商牽頭,市質監局、市城管委配合共同實施檢查驗收,將通報試點檢查結果,在全市推廣環保塑料袋。
根據會議通報,目前廣州已建設一座一年可處理3萬噸塑料袋的處理設施,以應付廣州每天產生的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