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植物、動物、食品和飼料委員會(PAFF)發布《新型食品和食物鏈的毒理學安全-2022/04/21》,從范圍和限量兩方面加強對食品中芳香烴礦物油(MOAH)的管控,由歐盟成員國執行召回等措施,即日實施。
該聲明取代了PAFF《新型食品和食物鏈的毒理學安全-2020/06/23》關于嬰兒配方和后續配方中存在礦物油芳烴(MOAH)的聲明。
新發布的歐盟PAFF《新型食品和食物鏈的毒理學安全-2022/04/21》中對食品中芳香烴礦物油(MOAH)的規定從嬰幼兒食品擴展到包括嬰幼兒食品在內的所有食品類型,根據食品中脂肪含量規定不同限量,具體如下:
為確保在整個歐盟范圍內采取統一的措施,當食物中的MOAH濃度達到或超過限值時,歐盟成員國會根據《食品法》第14條(Regulation (EC) No 178/2002)從市場上召回產品。
此外,該聲明還強調了《食品法》第19條中規定的食品經營者責任,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產品退出市場、從消費者手中召回等。
生效日期: 2022年4月21日正式生效。
被取代的歐盟PAFF《新型食品和食物鏈的毒理學安全-2020/06/23》中規定:
嬰兒配方奶粉、后續配方奶粉、嬰幼兒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和幼兒配方食品的MOAH含量限值為1 mg/kg
IQTC(國家食品接觸材料檢測重點實驗室(廣東))建議
鑒于近期歐盟以及德國、法國對礦物油的密集立法,建議出口企業采取必要的措施管控食品以及食品接觸包裝中礦物油污染,如:
減少含礦物油原輔料的使用;
加強回收紙纖維管理;
建立和實施GMP,控制因粘臟現象帶來的礦物油污染;
推廣使用阻隔層阻擋礦物油的遷移;
做好成品中礦物油指標的監測,以確保食品合規安全。
IQTC長期關注礦物油污染物的分析與安全。并建立了食品和食品接觸材料中礦物油的殘留和遷移量測定方法和標準,包括國內首個建立了紙制品中礦物油檢測行標SN/T 4895-2017,正在起草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物油遷移量的測定和食品中礦物油檢測行標(項目編號2021B224 和2020B142 );與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合作完成針對乳粉中礦物油溯源解析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多篇分析和暴露評估的論文;致力為各級部門和行業做好礦物油污染風險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來源 :國家食品接觸材料檢測重點實驗室(廣東),IQ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