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幾內亞共和國發布法令,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裝和物品,旨在促進公共衛生,推廣可生物降解包裝,保護環境,改善民眾與動物的健康狀況,并減少污染。
該法令適用于所有相關生產商、進口商及使用一次性塑料的企業和個人。法令禁止在公共場所、城鄉、排水系統及水域內丟棄一次性塑料包裝。醫療、農業、軍事用途的一次性塑料物品,垃圾收集袋,以及某些食品和藥品的塑料包裝不受該法令限制。
已訂買或庫存的一次性塑料物品可在法令生效后的六個月內使用,生產商需在兩年內遵守相關規定。
在幾內亞共和國,所有從事生物可降解包裝生產或進口的活動,必須經過由環境、工業和商業部聯合簽署的認證規定。認證程序由環境部負責協調。
來源:可降解可循環中心